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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26
自治区消防协会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消防发展,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二) 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推广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三) 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开展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消防行业发展。
(四) 接受委托进行火灾原因鉴定与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工程项目的论证;承担或参与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消防科技项目评估与论证、消防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奖励、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编写等任务。
(五) 组织开展对会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青少年消防科技活动,培养消防人才。
(六) 发挥行业自律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具有活力的消防产业市场,利用社会资源管理社会事务,提高消防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和企业诚信机制,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大力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活动,清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铲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出现的源头和环境,举办消防科技交流、展览、讲座等活动,推广和传播先进消防技术和消防产品。
(七) 举办服务消防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消防科技信息、咨询等社会中介**。
(八)开展国内外消防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民间消防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交往。
(九) 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开设消防网站。
(十)积极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公益活动中取得**成绩的人员和单位。向**和**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为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专业工作者服务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