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协会:谈谈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隐患是指生产生活中可能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火灾隐患根据不安全因素的程度和火灾发生后可能造成的不同危害,可分为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一般是相对重要性而言的。凡发生火灾可能性大、火灾后损失大、人员伤亡重、影响大的火灾隐患,均为重大火灾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火灾隐患:1、建筑布局不合理,火灾发生后,容易蔓延;2、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不适应,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3.火源(炉灶、火炉、锅炉、烟)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靠近可燃结构或可燃物品,可能引起火灾;4.电气设备绝缘不良、接触不良、过载、缺少安全装置,电气设备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可能造成火灾、爆炸危险的;5.将生产、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要求且性质相互冲突的化学品混合在一起;6.有防雷装置的场所,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失效的;7.应有消除静电的设备,不安装或失效;8.易燃物品堆放过密,缺乏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容易蔓延;9、从事火灾环境,有易燃物质未消除,有火灾危险的;10、从事有火灾危险的作业,没有防火制度,作业工不懂防火灭火知识;1、消防用水不足,消防器材缺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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